自殺者的權利義務/尊重自殺行為
現代社會在較民主與自由的領地中,
許多人總談論著尊重,
然而就倫理與道德上,
在台灣自殺行為向來不是能被尊重的,
人離開了,
剩下的人感悟 懊悔 難過 或是 覺得怎麼那麼傻???
我想 不管是什麼決定,
都是經過些許思考與決策的吧,
而在世界共同體之中,
每個人的行為意識都是需要負責任的。
在此並不主張行為的對錯,
對錯畢竟都有一套準則在,
而在此談尊重,
自然也就是每個意見,
尊重,
是不一定要認同的,
但背後的許多聯繫,卻不可不談。
自殺者決定了捨棄現有的一切,
離世。
留下了世人的感觸與難過,
事情既然已成,
生命逝去無法挽回,
那剩下的權利義務呢?
人很重要沒錯,
但人也是渺小的,
在社會體中,
在世界中,
在時間與空間中,
或許都還不能夠紀錄的上,
所以在尊重之前,
是否先尊重這世界這社會,
先履行難能可貴的生命之上的世界義務呢?
生命的存在並非只是自身,
宏觀來看,
一切都是串接在一起的,
生命存在的意義如果無法自行找到自己的意義,
那麼還有存在於世界的權利義務,
目前的世界似乎慢慢地有在談論這樣的議題,
然而卻還是以人為本,
世界如此之大,
實在不曉得為何人能如此自大的如此思維,
自信自愛自重是必要的,
但也沒必要如此唯我獨尊吧...
回到義務,
一個人的存有,
目前社會都是認同人無法單一的存在,
因為所有都仰賴他人 社會,(當然如果活的野一點,也是可以就一個人存活的)
畢竟,
活著只要有必要維生條件就行了,
雖然選擇自殺的人,
失去的應該不是這維生條件,
而是希望? 或許? 生存的希望
重建希望,
其實不難,
難的是放棄希望的這個行為習慣,
那,應該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已經篇題許多,
回到權利義務,
生存權有法令論述,
所以這裡主要論述義務。
雖然這世界的確實常讓人失望心寒,
但也有許多值得我們感謝的地方,
只是看不到,
我們生存在這世界上,
世界的原先樣貌並不是如此的,
雖說人類破壞了原本的土地樣貌,
但是同時也建立了便利與制度維持著社會得秩序,
這由同海德格論述的觀點,
真正的存在,
在於關切,
所以因為不夠關切,
而忽略了其他人背後的努力嗎?
當選擇否認自身存在之前,
回應這世界,
並感謝,
是我認為的義務,
因為選擇否認自我生命,
意味著傷害了過去使用這些他人經營的條件,
捨棄了過去生命的氣運,
增加了世界了冷漠與哀傷。
在日漸衰敗的世界中,
義務當然是能補充世界能源。
人類傷害這世界已經夠多了。
具體實行,
既然要捨棄,
那得把使用的還回來吧,
當然還得算一些利息,
計算使用過的空氣,資源,情感...
種樹的種樹,環保的環保,轉化回應情感的回應情感
當然都得加倍還回來,
畢竟,
捨棄時還會傷害一波,
好好的跟這個世界告別。
...我想...
如果可以做到如此,
或許就算互相尊重,
尊重意識,
也尊重其他。
最後不曉得是否能從中發現,
其實生命獲得了許多的關愛與養分,
只是看不到,
只看到了冷漠,
在所有的利益之後,
可能還是會有一些溫暖,或是貢獻的,
利益視世界通用的條件,
但它不是唯一存在的,
是人複雜了,
要求多了。
生命在一開始,
只是生存。
努力找回完整的靈魂與心。
存在已然有許多祝福的存在。
一時間找不到自己,
多找找總會找到的,
當真的想放棄時,
先回應自己的應盡義務,
或許從中可以找到一些清靜的脈絡,
如果真的還是選擇放棄,
那也只能尊重。
記得不要留有遺憾,
好好道別,
恨也好,痛也好,
好好的說出來,
對當事人,
不管最後決定如何,
也要好好的對待自己,
完善人生。
或許有人問,
為何我會推崇,
不,
我沒有推崇,
而是我也想過捨棄一切,
只是當下的下一秒,
我覺得為何要因為別人的錯傷害自己,
我可以好好愛自己的,
不管如何,
至少我擁有自己對自己的愛,
其他人沒那麼重要,
重要的定義是相對互相的,
對惡意最大的報復是,
自己過得比誰都好,
而在過程中,
一昧的否認世界,
只會讓自己更加的痛苦,
從最根源的態度與認知做一些微調,
不再放大對人類冷漠與惡的針對,
慢慢的,
可以看到一些這世界微小的溫暖,
在人類之上,
有著生命生存的能量。
這也是為何我會想要寫這篇吧,
我無法體會其他人的完整歷程,
不過人生但求無憾,
隨時也都是一個新的時刻。
既然有這消極的勇氣做了這樣得決定,
自然也能調整一下勇氣的方向,
做另外一個善待自己的決定。
20210503 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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